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申1號
王彪:
本院受理靖雙喜因與湖南華廈建筑有限責任公司及你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20)粵20民申1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一、本案由本院提審;二、再審期間,中止原判決的執(zhí)行。自公告之日起,經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四月十日
主辦單位: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設計制作及技術支持:中山網 粵ICP備11053359 粵公網安備 44200002443385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