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20)粵20民終1541號 王富軍: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吳旺娣、中山市祥安運物流有限公司及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0年05月18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三月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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