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告
(2019)粵20民終7778號 高志勇:
本院受理上訴人高雄滔與中國太平洋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及你單位財產(chǎn)保險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0年04月29日10時3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二〇年二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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