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7247號 東莞市信華道路工程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黎眉、陜西省咸陽路橋工程公司與羅定市政琛勞務(wù)派遣有限公司、中山市交通項目建設(shè)有限公司及你單位之間建設(shè)工程施工合同糾紛一案,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20年02月10日14時45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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