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6106號 中山市史帝斯電器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深圳市歐派旺科技開發(fā)有限公司與你(你單位)侵害企業(yè)名稱(商號)權(quán)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19)粵20民終6106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diǎn)::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六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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