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5020號 周文耀: 本院受理上訴人山東一建建設(shè)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山東一建建設(shè)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郭獻華及你民間借貸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5020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二審案件受理費62196元,由上訴人山東一建建設(shè)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山東一建建設(shè)有限公司負擔。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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