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5688號
譚秀珍:
本院受理周錦富、周建云與你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5688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周錦富的上訴請求不能成立,應(yīng)予駁回;一審判決認定事實清楚,適用法律正確,應(yīng)予維持。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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