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5523號 中山市拓創(chuàng)電子科技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上訴人趙衍紅與你單位勞動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單位公告送達(dá)本院(2019)粵20民終552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一、撤銷廣東省中山市第一人民法院(2018)粵2071民初24316號民事判決;二、中山市拓創(chuàng)電子科技有限公司于本判決生效之日起三日內(nèi)向趙衍紅支付工資20000元。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二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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