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申183號 中山市龍之子針織服裝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章利斌因與上海浦東發(fā)展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中山市長江印務(wù)有限公司、鄧植添及你金融借款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本院(2019)粵20民申18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如下:駁回章利斌的再審申請。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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