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4003號
羅元奇、邱水蘭: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山市中銳房地產(chǎn)開發(fā)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盧史明,原審第三人羅元奇、邱水蘭商品房預售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因你們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終4003號民事判決書,判決要點:駁回上訴,維持原判。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本判決為終審判決。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一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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