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稿) (2019)粵20民終6787號 梁艷明: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農(nóng)業(yè)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行與梁艷明及你信用卡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dá)),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應(yīng)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12-26 16:00:00.0在本院第十一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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