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6506號
彭俊肖:
本院受理上訴人余國華與你機動車交通事故責任糾紛一案,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應訴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涉港澳臺或涉外一方為滿3個月),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12-13 09:00:00.0在本院第十九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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