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jí)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5503號(hào)
高一平:
本院受理張照輝與你、中國工商銀行股份有限公司中山東鳳支行、王文生案外人執(zhí)行異議之訴一案,因你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年10月14日10時(shí)30分在本院第七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八月十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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