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4555號 陳瑞隆、新余市衡洲物流運輸有限公司、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 本院受理中華聯(lián)合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衡陽中心支公司與中國人壽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陳瑞隆、新余市衡洲物流運輸有限公司、衡陽雁峰鴻福運輸有限公司保險人代位求償權(quán)糾紛一案,因你們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們公告送達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并定于2019年9月10日16時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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