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轄終263號 陳日華: 本院受理上訴人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毛祿國、康惠清、陳日華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轄終26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本案按上訴人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康惠清: 本院受理上訴人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毛祿國、康惠清、陳日華建設(shè)工程分包合同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九十二條的規(guī)定,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9)粵20民轄終263號民事裁定書,裁定本案按上訴人茂名市建筑集團有限公司自動撤回上訴處理。自本公告發(fā)出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七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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