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8)粵20民終3559號之一
湯純、黃清新: 本院受理上訴人中國人壽財產(chǎn)保險股份有限公司中山中心支公司與被上訴人譚泳嫦及原審被告湯純、黃清新機動車交通事故責(zé)任糾紛一案,已審理終結(jié)。因你下落不明(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無法送達),現(xiàn)依法向你公告送達本院(2018)粵20民終3559號之一民事裁定書。裁定要點:(2018)粵20民終3559號民事判決書中第7頁第11行“賠償。”后增加“同時,譚泳嫦在事故發(fā)生時雖已達退休年齡,但不能因此否認其有勞動并獲取報酬的能力,因二審中人壽保險中山支公司確認譚泳嫦平時幫他人照看小孩,故一審判決參照2017年全省城鎮(zhèn)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計算誤工費合理?!?。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五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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