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 公 告
(2019)粵20民終3580號
廣東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本院受理中山市南朗鎮(zhèn)正青水泥制品廠與廣東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廣東新宏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買賣合同糾紛一案,因你(你單位)下落不明,現(xiàn)依法向你(你單位)公告送達(dá)開庭傳票和審理上訴案件通知書。自公告之日起,經(jīng)過60日,即視為送達(dá),并定于2019年8月12日9時0分在本院第十法庭開庭審理,逾期將依法缺席裁判。 特此公告。
二〇一九年六月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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