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售山寨玩具商戶被訴侵權賠償1.2萬元 法官提醒商家進貨應走正規(guī)渠道并保留憑證 本報訊(記者張房耿通訊員吳娟歡)在西區(qū)批發(fā)玩具的何某沒想到,自己去年以90元售出的玩具童車,竟惹來了5萬余元索賠的官司。記者11月5日從市第一法院了解到,因為出售的玩具車圖案和《海底小縱隊》里的美術作品高度相似,何某最終被判賠償權利人1.2萬元。 2019年11月14日,何某的玩具童車商店來了3名“顧客”,其中一人在商店購買了一輛童車,并支付了90元。何某不知道,這其實是某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受萬達兒童文化發(fā)展有限公司(以下簡稱萬達公司)的委托,正在進行打假維權。 離開商店之后,公證人員對所購童車及取得的票據(jù)進行拍照、密封,密封后交由申請人保管。2020年4月3日,萬達公司向市第一法院提起訴訟,以何某的玩具商行侵犯了萬達公司的著作權為由,索賠5萬余元。 萬達公司認為,該輛玩具車使用的動物形象與該公司的美術作品《海底小縱隊標識》構成實質近似?!拔乙呀?jīng)停止銷售這類商品,由于對這些作品并不了解,進貨時也辨認不出,主觀上沒有侵權意識?!焙文痴J為玩具車不是他生產(chǎn)、設計,不構成侵權。 近日,法院一審二審均判決何某賠償萬達公司1.2萬元。目前,該判決已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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