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7日,中山市中級人民法院通報了一起涉黑案件的判決。以林金權、林永隆為首的黑社會團伙通過操縱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壟斷村委會建筑工程、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等牟利,嚴重破壞當?shù)亟?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兩名主犯林金權、林永隆分別獲刑25年和20年,并被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其余11名被告人獲刑1年至11年半不等。
法院審理查明,1990年起,林金權開始在三鄉(xiāng)鎮(zhèn)從事建筑行業(yè),逐步積累了一定的經(jīng)濟實力;林永隆則開設賭場、為酒吧、卡拉OK等看場,通過打架斗狠在三鄉(xiāng)鎮(zhèn)大布村形成具有一定影響的惡名。 2005年開始,林金權、林永隆通過之前積累的惡名和經(jīng)濟實力,利用其家族、宗族在三鄉(xiāng)鎮(zhèn)大布村形成的勢力,操縱大布村民委員會換屆選舉,扶持林華興等當選村委會干部,從而把持大布村的基層組織,通過把持村委會壟斷大布村委會建筑工程、非法轉讓土地、串通投標等方式非法獲利。 此外,兩人又通過糾集鄭福燕等人在大布村開設賭場、收取保護費、敲詐勒索、強迫交易、高利放貸等獲取經(jīng)濟利益,支持組織發(fā)展,期間又實施故意傷害、尋釁滋事等違法犯罪活動,逐漸形成了以林永隆、林金權為首,張華仲等人為積極參加者,賈鵬生等人為其他參加者的黑社會性質組織,在大布村范圍內產(chǎn)生較為惡劣的社會影響,嚴重破壞經(jīng)濟、社會生活秩序。 近日,中山中院依法對林金權、林永隆等13人涉黑案件進行宣判,以組織、領導黑社會性質組織罪、敲詐勒索罪等罪名,數(shù)罪并罰,分別判處林金權、林永隆有期徒刑25年、有期徒刑20年,并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產(chǎn)。對其余被告人以參加黑社會性質組織罪、開設賭場罪、故意傷害罪、尋釁滋事罪等罪名,分別判處有期徒刑1年至11年6個月不等刑罰。 該案的公開宣判,標志著我市掃黑除惡專項斗爭取得了階段性成果。市中級法院相關負責人表示,全市法院將繼續(xù)保持掃黑除惡高壓態(tài)勢,不斷建立健全掃除黑惡勢力犯罪的長效機制,確保此專項斗爭圓滿收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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