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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一語化解恩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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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11-07 來源:中山日報 2011-11-07 第 6139 期 A7版 【收藏本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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庭審開始時,兄弟4 人為父親的遺產吵得不可開交,幾小時后,他們卻有說有笑地一起離開法庭。這個戲劇化的場面發(fā)生在中山市第二人民法院的東鳳法庭,在法官的巧妙調解之下,為遺產分配爭執(zhí)的四兄弟握手言和。 遺產分割意見不合 兄弟四人走上法庭 譚某輝有5個兒子,分別是譚一林、譚二林、譚三林、譚四林、譚五林。從2004年起,譚某輝患疾病半身不遂,2009年6月25日去世,沒有留下遺囑,但譚某輝留下了遺產:80平方米的份額地及原始股權1份。父親的遺產還未分配,譚四林也于2010年6月3日因病去世,他的3個孩子成為代位繼承人。譚一林、譚二林要求對父親的遺產進行平均分配,但遭到譚三林、譚五林的反對,譚一林、譚二林只好請求法院來分配遺產。 照顧問題爭論不休 法官一語化解恩怨 “你們誰照顧過父親?”審判員問。 “父親在世時自己住,自己生活。我有撫養(yǎng),有時候給100元,有時候給150元?!弊T二林說。 “很多事情都是父親自己做的。譚一林偶爾照顧過,但譚二林沒有照顧過。”譚三林說。 “父親一個人居住,我和三哥、四哥負責給父親做飯和沖涼?!弊T五林說。 庭審過程中,承辦法官盧釗洪發(fā)現,兄弟4人之所以對于財產分割有矛盾,關鍵問題就在于對父親的照顧問題上意見不一。由于譚一林、譚二林沒有和父親居住,譚三林、譚五林認為他們沒有盡到照顧義務,不應分得遺產。譚一林、譚二林則認為,自己雖然沒有和父親一起居住,但是有支付費用給父親,偶爾也有回家照顧父親,而譚三林、譚五林雖然和父親生活在一起,但父親大部分生活也是自己打理的。 “你們都認為自己有照顧過父親,但是,誰能夠說自己是自始至終都在病床前照料著父親的呢?”法官這一問,爭吵不休的幾兄弟突然全部安靜下來。 盧法官趁熱打鐵:“其實,你們每個人都或多或少照顧過父親,但是,正如你們所說的,很多事情都是父親自己做的,作為兒女,你們誰都沒有真正完全盡到照顧父親的責任,現在卻為一點遺產爭論不休,傷了兄弟之間的和氣,這樣做有什么意思呢?” “是啊,法官說得對,大家都是一家人,就別吵了!”短暫的沉默之后,譚一林首先說話了。接著,其他幾個也紛紛表示愿意進行協(xié)商。于是,剛才還散發(fā)著濃濃火藥味的審判庭一下子變成了一個溫馨的調解室,法官引導幾兄弟重新坐下來,商量分配方案。 最終,兄弟4人同意將父親的遺產均分成5份,其中一份分給已經去世的四弟的3個孩子??紤]到宅基地分成五份不利于實際使用,而父親的房產實際也已將名字轉到了最經常照顧他的五弟,譚一林、譚二林同意將自己的宅基地份額合理作價讓給譚五林,并當場確定了作價金額,大家都表示滿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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